涉案车辆强制报废汽车
5月14日,兴业交管大队依法对89辆逾期未处理的涉案车辆以及达到报废汽车年限的机动车进行了集中强制拆解销毁,大力清除“马路杀手”,为广大群众平安出行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当天,该大队将3个月前通过各种媒介渠道依法提前公告,期满后仍不到大队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第三项规定,经公告3个月后仍未前来接受处理的,依照法定程序,拆解强制报废。报废车辆强制解体现场,大队秩序中队民警监督清点,对照登记的相关数据逐一核实,依法将这些车辆的发动机、车架、号牌等进行破坏性毁型、支解报废,从源头上对报废汽车进行严格管控,防止报废车辆及部分零件二次流入社会。
最终,在大队民警的监督下,62辆摩托车、3辆微型面包车、2辆农用车、7辆货车、14辆小汽车、1辆三轮车被现场切割解体,确保这些车辆彻底
报废汽车不再次流入社会、不再上路行驶,造成新的隐患,为广大群众平安出行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